2016/6/6編輯:謝雨晴來源:湖州日報
近日,市紀委對3名市委擬提拔為縣處級正職的領導干部實行黨風廉政建設“雙審”。這是我市首次運用“雙審”制度,對擬提拔的干部在“個人廉潔自律”和“履行‘雙崗雙責’”兩個方面實施審查,在全市黨員干部中引起了較大反響。
為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完善科學規(guī)范的干部選拔任用監(jiān)督機制,今年,我市建立了黨風廉政建設“雙審”制度。
據介紹,黨風廉政建設“雙審”制度,就是對市委擬提拔任用干部人選,在個人廉潔自律和履行“雙崗雙責”兩個方面實施審查,并提出否決、暫緩提拔任用或者同意建議的一項制度。這是對干部提拔任用實行黨風廉政“一票否決制”的補充和完善,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在確保個人清正廉潔的基礎上,還要履行好“雙崗雙責”,帶好隊伍,管好下屬。
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雙審”工作是我市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以及省紀委對市委履行主體責任意見建議的一項具體舉措?!拔覀兪紫葟目h處級副職領導干部提拔為縣處級正職領導干部開始,待機制完善后在全市全面施行?!苯窈螅绻麛M提拔領導干部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雙崗雙責”職責,致使其主管或者分管的地區(qū)、部門、系統(tǒng)、單位連續(xù)出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或者違反作風建設規(guī)定問題,放任、包庇、縱容直接分管的黨員干部違紀違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存在履行“雙崗雙責”不到位且未能及時糾正等問題的,將提出予以否決或暫緩提拔任用的建議。